被迫结婚者能否撤销婚姻关系?
2026-04-16东莞律师
被迫结婚者能否撤销婚姻关系?
当一方或双方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缔结婚姻时,即构成被迫结婚。这种情况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受害者有权请求法院撤销该婚姻关系。值得注意的是,撤销婚姻不同于离婚程序;撤销意味着从法律上否认这段婚姻的有效性,视为从未发生过。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非自愿婚姻受害者如何维权?
非自愿婚姻,通常指的是在一方或双方没有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缔结的婚姻。这种情况在中国法律体系下是不被认可的,受害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如果一个人发现自己处于非自愿婚姻状态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该婚姻关系。同时,在某些情况下(如存在欺诈、胁迫等行为),受害者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四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在中国法律体系下,被迫结婚者确实拥有通过司法途径撤销其婚姻关系的权利。这体现了我国对于公民个人权利尤其是婚姻自主权的高度尊重与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