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个人债务能否免除?
2025-12-24东莞律师
离婚时个人债务能否免除?
对于离婚时涉及的债务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有着明确的规定。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为满足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则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反之,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对外举债,并且该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则应认定为个人债务。针对个人债务,在离婚时不直接与另一方产生连带责任关系,即另一方无需承担偿还义务。但就个人债务本身而言,债权人仍有权向债务人追偿,即使债务人已经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时个人债务如何处理清?
在离婚案件中,个人债务的处理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认定为个人债务,由负债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则该债务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并不会自动导致个人债务的免除。个人债务仍然需要由债务人本人负责偿还,除非存在特殊情形或双方之间有其他合法有效的约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