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强制执行?
2025-09-03东莞律师
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如何强制执行?
当夫妻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订书面形式的离婚协议书时,该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一方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此时,受害方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内容或者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一旦法院作出支持原告请求的终审判决,且被告未主动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时,原告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
离婚协议修改是否影响赡养费?
离婚协议中关于赡养费(在我国法律语境下通常指抚养费)的约定是双方当事人基于自愿原则达成的一致意见,一旦经过法定程序确认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即对双方产生约束力。若一方希望修改离婚协议中的赡养费条款,则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能够变更以及如何变更。一般而言,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并且这种变更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影响未成年子女或其他被扶养人的合法权益,则可以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予以调整。但是,当涉及到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时,任何变更都必须以保障其健康成长为核心考虑因素。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面对离婚协议中的不履行行为,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争议。同时提醒大家,在签订任何协议之前都应充分考虑其可执行性及可能遇到的问题,尽量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