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怎么分?
2025-09-03东莞律师
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怎么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处理婚姻家庭关系中财产分割的主要依据之一。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取得的知识产权归该方所有;而婚后取得或增值部分,则需视具体情况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知识产权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创造并产生经济效益,则这部分收益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有,并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割。此外,还需考虑到非创造方对于知识产权形成过程中所作出的支持作用,比如提供资金支持或者承担了更多家务劳动等,这些因素也可能影响最终的财产分割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协议离婚中财产分配不公咋办?
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如果一方认为财产分配不公,首先应当尝试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分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受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重新审理财产分割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在处理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损害另一方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在处理离婚时涉及知识产权收益分配的问题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同时兼顾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