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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非法同居的定义 同居分手费的计算标准

2023-01-19泸州律师

 罗远梅律师,泸州财产继承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四川感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夫妻间非法同居的定义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那么对于夫妻间非法同居的定义是怎么解释的对非法同居怎么分类非法同居怎么判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夫妻间非法同居的定义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一方或双方已经结婚而与他人共同生活居住。非法同居触犯了婚姻制度所提倡的夫妻间忠诚和谐,一夫一妻制,虽然不会受到法律的处罚,但有配偶与他人非法同居是无过错方提出离婚的一个法定理由。


  一般的社会青年一起居住并不叫非法同居,法律不管,只是要受到道德上的非议。


  我国并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效力,只规定事实婚姻,双方自愿可以补办结婚证,具有追溯力。一旦一方与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一律定为强奸罪,一方也未满14周岁的除外。


  二、对非法同居怎么分类

  非法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办结婚登记手续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群众也认为是夫妻关系的一种同居行为。非法同居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受中国法律保护。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三、非法同居怎么判

  非法同居一般是不会被处罚的。


  当然要看同居的双方的具体情况的,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的,即重婚罪。这样的罪名是属于不告不受理的,也就是说需要由原告的起诉法院才会受理。


  1、婚姻法第32条第3款第1项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另一方可以据此提出离婚。


  2、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


  3、人民法院在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案件时,对违法情节严重的,应按照婚姻法、民法通则、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适当的民事制裁。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夫妻间非法同居的定义;的相关法律知识,这里提醒大家,如果一方是已婚并且处于婚姻存续期间而以夫妻名义进行公开同居的话,是要承担法律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同居分手费的计算标准

  1、付现。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当即给付对方分手费。付现方式是一种最现实最痛快的方式,大多不会发生分手费纠纷。


  2、承诺。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以承诺方式给付对方分手费。由于承诺方式不是当即履行,给付分手费一方在达到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目的后,就有可能反悔而不按当初的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由此发生分手费纠纷。前文所述成华法院和龙泉法院受理的案件,就是分手费部分没有履行而发生的纠纷。承诺又包括欠条承诺、借条承诺、抵押承诺等。


  ①欠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欠条而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②借条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向对方出具借条,以借到对方金钱或财物的方式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


  ③抵押承诺是指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一方承诺给付对方分手费,并将自己的财物抵押给对方作为给付分手费的担保。


  3、协议约定。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明确约定分手费的数额以及给付期限和方式。协议约定是男女双方设定分手费最具体、最全面的方式。


  4、权利转让。男女双方解除恋爱、同居、婚约以及婚姻关系时,要求解除关系的一方将其个人私有的债权、股权、经营权等作为分手费转让给对方。随着市场流通领域的日益成熟,权利转让方式越来越受人们青睐。


  通过对文章的阅读,相信大家对于同居分手协议分手费的规定以及相关知识一定有自己的见解,在同居期间,这个时候双方是没有婚姻关系存在的,有时候对于有些问题的处理就是协商解决,对于分手费的问题,有时候双方也是会协商解决的。这是为您整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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